印信蓋印管理
修訂重點如下:
一、契約書、合約書、協議書及蓋印校長職章(小官章)改以簽辦文稿方式申請用印。
二、加強申請單位(會辦單位)主管人員核實審核用印責任。
一、契約書、合約書、協議書及蓋印校長職章(小官章)改以簽辦文稿方式申請用印。
二、加強申請單位(會辦單位)主管人員核實審核用印責任。
核定修正後用印申請表new[1].odt
修訂重點如下: 一、契約書、合約書、協議書及蓋印校長職章(小官章)改以簽辦文稿方式申請用印。 二、加強申請單位(會辦單位)主管人員核實審核用印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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