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填寫須知
一、申請應用檔案,應詳閱本須知,並至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,查詢檔案名稱及檔號後,依作業程序詳填申請書。
二、各欄位請填具完整,※標記者,請視需要加填。
三、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請填列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。
四、代理人如係意定代理者,請檢具委任書;如係法定代理者,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。申請案件屬個人隱私資料者,請檢具身分關係證明文件。
五、輔佐人係指協助申請人閱覽檔案者。
六、法人、團體、事務所或營業所請附登記證影本。
七、本校檔案應用之准駁,依檔案法第十八條、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、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六條及其他法令之規定辦理。
八、申請人閱覽、抄錄或複製檔案,應於本校指定服務時間及場所為之。
九、申請人閱覽、抄錄或複製檔案,應保持檔案資料之完整,並不得有下列行為:
(一) 添註、塗改、更換、抽取、圈點或污損檔案。
(二) 拆散已裝訂完成之檔案。
(三) 以其他方法破壞檔案或變更檔案內容。
申請人違反前項規定,本校得停止其閱覽、抄錄檔案,其涉及 刑事責任者,移送檢察機關偵辦。
十、閱覽、抄錄或複製檔案,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「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」收費。
十一、申請書填具後,得以親自送持或書面通訊方式送達本校,如有 疑義,請洽本校文書組。
地址:屏東市民生路4-18號。郵遞區號:90003。
聯繫電話:(08)7663800轉13102、13107。
本校網址http://www.nptu.edu.tw/bin/home.php。
十二、申請書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內,以書面通 知申請人審核結果。